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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仲裁的庭审细节是怎样的?
释义
    法律分析:一、劳动仲裁的庭审细节是怎样的?
    在开庭时,仲裁员会宣布仲裁庭秩序,告知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如果当事人需要申请回避,也是在此阶段提出。在仲裁庭调查时,申请方当事人先宣布申请书,进行补充或者变更,然后双方开始提交证据,轮流举证质证。在仲裁庭辩论环节,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焦点发表观点看法。完成上述过程,可以调解的由仲裁员组织调解,不可以调解的仲裁庭作出裁决,审查笔录后即闭庭。
    二、劳动仲裁不请律师怎么庭审
    不请律师也可以庭审。
    (1)当事人陈述。
    (2)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证人的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意见的,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此外,还应当注意的是,如果鉴定人亲自出庭的,经过仲裁庭许可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向鉴定人发问。
    (5)宣读勘验笔录。是否允许由仲裁庭决定。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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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9:5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