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以下要求的人员可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内容如下: 1、年满18周岁的人员,可以不是股东; 2、中国内地居民需有居民身份证。以下要求的人员不可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正在被执行刑法或者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