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协议中的彩礼钱怎么分配 |
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结婚前男方根据习俗给予女方的彩礼属于赠与行为,赠与后即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只有夫妻共同财产才能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一、女方先提出离婚要嫁妆。男方能要回礼金吗 男方可以要回彩礼的情况有: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如果是婚前支付的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是婚前支付的彩礼和嫁妆视为是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可以要回,如果是领取结婚证后支付的彩礼和嫁妆,没有特别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的法院判决。 二、婚前购车作嫁妆 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无特别约定不能进行分割。 三、离婚的嫁妆如何处理? 由于嫁妆属于女方父母赠与的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及原则,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婚后由父母一方出资为女儿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女儿的名下,视为对自己女儿的赠与,则该陪送的房产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分割时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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