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先领证后给的彩礼,在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约定仅归女方个人所有,则在离婚时不能分割。同时如果是领证后没有共同生活的,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