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房产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夫妻间有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同所有,或者是婚前房产在婚后有加上配偶的名字,则婚前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可对该房子主张所有权。 一、婚前房产婚后拆迁安置房离婚如何分割 婚前房产如果仅登记在购房一方名下的,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因此该房拆迁所得的拆迁安置房仍归一方所有,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被拆迁房产虽是一方的婚前房产,但是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那么因此而取得的安置房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判决。 二、婚前财产房产证加女方名字有用吗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