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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房有了外债可以申请离婚吗
释义
    买房有外债离婚会拍卖房子。如果该外债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离婚还是应该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如果夫妻双方没有还清债务,那么买房有外债离婚就会拍卖房子。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规定,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一、离婚后夫妻的对外债务由谁承担
    一、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法院在审理中可只列该个人为被告,判决其承担偿还。
    二、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民法典对夫债妻还的规定
    民法典对夫债妻还的规定:夫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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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4:4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