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标和要约的区别 |
释义 | 招标公告或招标通知不是要约邀请,而是要约的内容具体确定的表明。投标才是要约,招标人选定中标人后才会形成承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如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商业广告如果符合要约规定,视为要约。 法律分析 不是。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通知,一般都认为属于要约邀请,不是要约。而投标是要约,招标人选定中标人,为承诺。《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拓展延伸 招标和要约的区别及其应用范围 招标和要约是在商业和法律领域中常用的术语,它们在概念和应用方面存在一些区别。招标是指公开邀请供应商或承包商提交报价、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过程,通常用于政府采购或大型项目。招标的目的是确保公平竞争和最佳性价比。而要约则是指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明确意愿,表示愿意与对方建立合同关系。要约可以是口头或书面的,一旦被接受,即形成了合同。招标更侧重于采购和竞争,而要约更侧重于合同的形成。这两个概念在商业和法律实践中具有广泛的应用范围,了解它们的区别对于正确处理采购和合同事务至关重要。 结语 招标和要约是商业和法律领域常用的术语,招标是公开邀请供应商或承包商竞争的过程,而要约是表达愿意与对方建立合同关系的明确意愿。招标注重于采购和竞争,要约则关注合同的形成。了解这两个概念对于正确处理采购和合同事务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二章 招 标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本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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