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首先根据房地产管理相关规定,如果没有房产证就意味着没有所有权,就算是出卖没有所有权房屋也是属于无权处分。就算签约一份买卖合同,这份合同也属于无效合同。 其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法律和法规规定合同必须要办理批准手续,和登记手续以后才能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没有办理批准手续,或未办理批准和登记等,人民法院认定该合同未生效。 一、合同生效的时间包括什么 《民法典》根据合同类型的不同,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合同生效时间: (一)依法成立的合同,原则上自成立时生效。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在依照其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对于这类合同,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合同标的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抵押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均属于这类合同,即未登记不影响合同的生效,只影响物权的成立或转移。 (四)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附条件或附期限。 1、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2、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