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可否由单方承担? |
释义 | 夫妻共同债务责任分担需协商一致,否则债权人可向双方主张权利。离婚协议或法院文书已处理财产分割,债权人仍可追偿共同债务。如一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向对方追偿,法院应支持。 法律分析 如果协商一致,由夫妻中的一方承担全部的债务的话,是可以的。但是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拓展延伸 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法律角度下的责任分担原则 夫妻离婚后的共同债务问题涉及到法律角度下的责任分担原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离婚后所产生的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这意味着无论离婚后哪一方单方面承担债务,都无法完全摆脱责任。然而,在具体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婚姻期间的贡献以及债务产生的原因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如果其中一方能够证明对方在婚姻期间对债务的产生有过错行为,法院可能会做出相应的责任分担调整。总之,在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的处理中,法律角度下的责任分担原则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但具体的处理方式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和裁定。 结语 根据夫妻离婚后的共同债务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应共同承担责任。即使一方承担了全部债务,债权人仍有权向双方主张权利。法院通常会根据双方经济状况、婚姻期间贡献和债务产生原因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如果能证明对方有过错行为,责任分担可能会做出调整。在处理夫妻离婚后的共同债务时,法律原则起重要作用,但具体处理方式需根据案件情况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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