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
释义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1、未婚生子,抚养孩子的一方能否追抚养费。 2、离婚协议约定放弃抚养费,事后还能要吗。 3、孩子抚养费的标准一般如何计算。 4、索要孩子抚养费,有没有诉讼时效。 5、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经济条件改善,抚养费能否增加。 6、哪些情形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7、若两方各抚养一个孩子,另一方是否还要给抚养费。 一、小孩子抚养费不够怎么办 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不够用,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和另一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虽然父母离婚,二人在法律上没有任何关系,但孩子是双方的,双方对孩子的抚养都是义务的。如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都应是由双方承担的。所以说,当开销日益增多,孩子抚养费不够用时,子女可以直接起诉非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如父亲或母亲)追加抚养费。 二、可以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有哪些情形 可以不付或者减少子女抚养费的情形:当前的抚养费的数额高于子女的实际生活学习需要时,经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同意,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申请适量减少抚养费的数额;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负担能力下降的,也可以申请法院适当减少抚养费。当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自己愿意负担所有抚养费时,另一方可以不付抚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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