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包工头跑了,农民工该找谁要工资呢 |
释义 | 农民工应向包工头索要工资,如果包工头拒发工资,农民工可要求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工资,垫付额度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若工程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规分包给不具备用工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农民工可直接向总承包企业要求工资,不受未结清工程款的限制。 法律分析 包工头。 农民工受包工头雇佣,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合同关系,包工头应当按照约定向农民工支付相应的工资。 因此,农民工应当向包工头索要工资。 如果包工头拒发工资的,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农民工还可以要求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垫付工资。 如果工程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工程承包企业应当对此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此时,农民工也可以直接向总承包企业所要工资,且不受未结清的工程款的限制。 拓展延伸 包工头失踪,农民工如何追讨未支付工资? 当包工头失踪导致农民工未支付工资时,农民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追讨工资。首先,他们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合同、工作记录和工资支付记录等,以证明包工头未支付工资的事实。然后,农民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投诉,寻求他们的帮助和介入,他们可以帮助调解纠纷或提供法律援助。此外,农民工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律师,了解他们的权益和追讨工资的途径。在追讨工资的过程中,农民工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坚持自己的权益,有必要的话可以考虑采取法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最重要的是,农民工要与其他受影响的工友联合起来,共同行动,增加追讨工资的力量和声音。 结语 农民工应当坚持自己的权益,向包工头索要工资。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如果包工头拒发工资,农民工可以要求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工资。此外,如果工程存在违规分包情况,农民工可以直接向总承包企业要求工资,不受未结清工程款的限制。农民工应当收集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工会或律师寻求帮助,甚至考虑法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团结其他受影响的工友,共同行动,增加追讨工资的力量和声音。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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