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处分权是指行为人未经授权而以自己名义对他人财产实施处分行为。处分可分为事实上及法律上之处分,前者指物体物质变形、改造或毁损,后者指处分行为。 法律分析 无处分权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对他人财产的法定处分。这种处分的意义可以广泛或狭窄。最广泛的处分包括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处分。事实上的处分是指对原物体进行物质变形、改造或破坏的行为。狭义的处分是指仅就处分行为而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该内容由 刘金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