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隐形股东在公司有权利吗 |
释义 | 是否依法享有正式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其与显形的一方(也就是其股权代表人)是否有书面协议(或有合法证人的口头协议)。如果有就受法律保护,如果没有就比较麻烦。另外资金投入的渠道也最好有据可查,有些投资人钱来路不明,直接用现金就很难保护自己的利益了。 隐形股东如何出资 隐形股东以他人名义出资。但是要注意的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隐形股东怎么维护利益 1、通过在合作伊始,详细约定各股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在《合作协议》中。实际出资人(即隐名股东)与代持人订立合同,明确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代持人仅为名义股东,需要体现双方代持股权之合意。日后一旦出现不认账,或者纠纷,可以持着该《合作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自己的股东权利,或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各方权利和义务。建议委托律师起草有关协议,最大限度保护你的利益。2、准备能说明实际出资情况的书面证据,包括出资额及出资日期等项目。隐名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后,其投资权益即受法律保护,名义股东不能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或工商登记为由,否认隐名股东的权利。 公司法股东权利 关于公司法股东权利,主要有以下内容:一、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二、显示股东身份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如果履行了对公司的出资义务,当然就是公司的股东。公司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比如公司的股东名册)上显示该出资人的股东身份。三、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法》第38条对股东会及其职权作了明确规定,公司最重大的事项均由股东会决定。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特定情况下可以召集并主持股东会《公司法》从保护小股东利益出发,赋予代表十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并且如果董事会或监事会不召集、不主持股东会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见《公司法》第41条)。五、请求撤销或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公司法》第22条之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六、知悉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股东行使知情权时需要注意几点:一是股东可以查阅、复制董事会会议决议和监事会会议决议,对于这两会的会议记录是不允许查阅的;二是股东查阅公司会计帐簿的权利受到一定限制,即若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帐簿有不正当目的的,可拒绝提供查阅,但必须说明理由,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可见,新《公司法》将查阅公司帐簿的最终决定权归于法院所有,由法院来判决股东查阅帐簿的合理性;三是根据《公司法》的立法精神,公司帐册的原始凭证不能被查阅。 公司法股东会权利 (一)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第38条)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方向性的指引);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第100条)(1)第一百条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决策事项(第122条):第一百二十二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小股东有权利要求公司清算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1、小股东有权请求公司解散清算,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例如股东要持全部股权10%以上,公司出现严重困难等。2、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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