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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建工程办理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释义
    

法律主观: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签了房屋抵押协议没有登记,只要符合合同的有效要件,就是有效的。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材料需要什么办理房屋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有: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2.抵押登记申请书;3.抵押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等等。二、签了房屋抵押协议没有登记有效吗签了房屋抵押协议在没登记的情况下,只要符合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那就是有效的,但是抵押权是采取登记生效主义,所以未经登记,抵押权不生效。《民法典》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客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建工程抵押权预告登记办理需要提交以下相关材料:一、广州市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原件)二、身份证明1、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包括: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盖公章认证的复印件)2、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军官证或护照或其它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校对)3、委托办理的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盖公章认证的复印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校对)4、委托书需经原公证部门复核三、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四、、规划报建文件1、报建审核意见书2、报建平面图。(需注明抵押部位,经抵押人及抵押权人盖章确认)(复印件)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五、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六、评估房地产价值的文件1、议价协议(原件)2、评估报告(原件)七、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经盖公章认证的复印件)八、债权未超出抵押值余额证明(再次抵押登记的)(原件)九、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及发票(经盖公章认证的复印件)十、同意抵押的证明1、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者授权投资机构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授权投资机构的资产管理资格文件(经盖公章认证的复印件)。(抵押人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证明。(抵押人为集体所有制企业的)3、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工商部门盖章认证的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名单。(抵押人属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三资企业的)4、全体合伙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抵押人为合伙企业的)5、共有人同意抵押证明。(抵押物属共同共有的)十一、未领预售证的,需提供项目资本金比例达到25%的证明,并明确施工进度和预计竣工时间的报告。(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出具)十二、抵押部位不在拆迁补偿范围内的具结书十三、其它经业务受理部门预审后确认需要缴交的资料十四、报盘程序及送案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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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0:4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