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子提分手被前男友泼汽油烧成重伤,纵火伤人怎么判 |
释义 | 3月5日晚,河南洛阳45岁的张某燕被50岁的前同事、前男友吴某军泼汽油烧伤。均有过一段婚姻的二人恋爱期间分分合合,因情感、金钱纠葛不断,曾一度谈婚论嫁未领结婚证。张称察觉吴性格多疑、多次家暴后欲分手,曾报警在派出所谈妥金钱等分割。而吴的家属则称张也存在过错。 目前双方家属各执一词,警方未公开通报案情。但是吴和张一个在看守所,一个在病床,双方亲属也因此陷入悲痛是事实。 嫌疑人放火的行为,同时构成放火罪、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同一行为涉及多个罪名的,择一重罪处罚。 一、纵火伤人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放火罪的预备与未遂 认定行为是属于未遂还是预备的标准在于行为人是否已经着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着手是指: 1、行为必须是接触或者接近了犯罪对象,对犯罪客体构成了直接的侵害或者威胁; 2、行为本身具有导致犯罪结果产生的性质,即如果不是主观方面的原因,而任其发展下去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 3、行为与预备行为相比,能直接的揭示行为人的犯罪意图。 对放火罪而言,拿火柴的动作则是预备行为;开始点火,则属于已经着手。 纵火罪属于重罪,因此《刑法》对此罪的量刑规定的也比较重,起刑点就是3年有期徒刑,而要是造成的损害结果极其严重的话,那此时可以对罪犯判处死刑。这也就是纵火罪量刑标准中比较严重的处罚了,当然,要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才能对罪犯做出死刑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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