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指的是互相支持,互相帮助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双方是彼此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一、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需要帮助吗 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需要给予适当的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怀孕期间离婚离婚能得到什么补偿 能否得到离婚补偿金与是否怀孕没有关系。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才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但是如果是怀孕离婚导致生活困难的,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三、工资在离婚时应当干怎样划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收入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归属有特殊约定的,则按照双方的约定认定财产归属。没有约定的,离婚时,工资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但是应该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