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调解书可以更改主贷人吗 |
释义 | 法院制作的调解书在生效之后不可以更改,但是如果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内容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调解违反了自愿原则的的,可以申请再审。 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制作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其中需要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应当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然后送达双方当事人,送达当事人之后经过双方当事人签收就具有法律效力。 在民事调解书确认生效之后是不可以更改的,如果双方当事人对法院的调解书有争议的和异议时,完全可以对此提起诉讼,也可以申请撤销。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调解协议签订后是不能更改的,如果有争议的可以提起诉讼解决。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已生效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是不能反悔或随意修改,如该协议书违法,则可以申请再审。 那么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不用制作调解书呢 1、如果案件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人民法院不用制作调解书: (1)人民法院调解并且和好的离婚案件; (2)人民法院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3)双方当事人可以即时履行的案件; (4)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不需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2、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进行笔录,由审判员,双方当事人、书记员签名以及者盖章之后,仍旧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