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发生多久后才会被上报 |
释义 | 医疗事故上报之后,是有解决期限的,该期限一般为十天;需要鉴定的,鉴定的期限为五天。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发生医疗事故,必须构成医疗事故罪 发生医疗事故,若满足以下要件,会构成医疗事故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2、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医务人员;3、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过失。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发生医疗事故怎么写依据? 提交医疗事故的鉴定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医疗事故争议的具体经过;3、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理由;4、鉴定的要求;5、当事人落款和日期。《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伤残鉴定后多久保险公司才会赔? 法律分析:一般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就可以要求赔偿。工伤保险赔偿的主要费用和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交通费、餐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工资为标准进行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你好,医生!医院发生医疗事故,医生会改写病历吗? 首先,咱们要明确一点,那就是病历是没办法随意更改的。但如果真的写错了,一定要改也是可以改的,具体有以下两个方法。1、找主治医生更改:发现病历出错,可以原地返回,跟主治医师说明白情况。如果情况是真的,医生会按照法律依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修改有问题的部分。修改完毕后,医生还得提交书面申请,交给相关领导签字后,再盖上医院公章。之前,咱们有个客户给母亲投保好医保长期医疗,母亲因为脑溢血住院治疗,出院后想上传资料申请理赔。但是因为看了我们的视频,对理赔非常谨慎,结果真的发现病历上写了“高血压三级”,而母亲并没有高血压三级的情况,于是他投诉医院要求重新检查,并且修改病历。然后重新上传病历,获得了好医保理赔。2、寻求医院医务科的帮助:医生病历写错,说白了也就是工作失误,医生搞不好是要受到处罚的。所以,医生自然不大愿意通意更改。如果医生真的不好说话,那咱们只能找专门处理医务纠纷的医务科寻求帮助。如果医务科也不愿意,但对理赔产生不小影响的,咱们只能走法律途径了。一句话,病历更改,真心不容易。 申请医疗过错上报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医疗过错上报的程序是:1、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2、申请书交给市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3、由医疗机构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4、10天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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