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车事故车主全责,乘客受伤,如何处理? |
释义 | 出租车全责乘客受伤的赔偿如下:1、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3、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4、对调解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5、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出租车发生事故时,车主负全部责任,乘客受伤 出租车出车祸乘客受伤的,乘客可以要求出租车司机或者其所属公司和事故直接责任人要求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第一款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出租车出车祸乘客受伤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出租车出车祸乘客受伤的,乘客可以要求司机、出租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对方车辆也存在过错的,则也可以要求对方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可以要求上述赔偿责任人赔偿自己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一系列人身损害赔偿费用。 一岁半儿童遇车祸死亡,车主全责应赔多少? 儿童遭遇交通事故而死亡的赔偿为:死亡赔偿金根据受理交通肇事事故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二十倍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倍,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倍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十六条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车祸车主全责怎么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撞车导致车上乘客头部被撞,全责车主电话不接,也不出面解决!这要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接电话的,先协商修车方案向交警报备先把自己的车修好把发票保留好保持和交警及对方保险公司的联系。通过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和协调,协调无果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起诉对方及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相关损失。当事人可以凭交通责任认定书,以及损失清单等资料去法院起诉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起诉、宣判后再不给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即可。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二十六条: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此外,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该内容由 吴春花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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