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规交房处罚标准有哪些 |
释义 | 违规交房的处罚如下:建设单位违规将房屋交付买受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出卖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逾期交房违约金一般是按日计算的,开发商每逾期一日并产生一日的违约金,违约越久,违约金总数会越多。在诉讼时,以违约金过高为由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违约金数额。针对房开商的这一抗辩,房开商主张违约金过高,其应对“违约金过高”负有举证责任,即应对违约造成的损失负有举证责任,只有证明违约金确实超过损失的30%,其主张方可成立。否则,每日万分之几的违约金并不算“过高”。 开发商交房过程中,哪些情形属于交房违规行为 结论:逾期交付房屋、开发商一房二卖等。 开发商违约的情形: 1、逾期交付房屋; 2、开发商一房二卖; 3、开发商交付的房屋质量存在问题; 4、开发商交付的精装房存在质量问题或与样板间不同; 5、开发商未按期办理产权过户; 6、变更规划设计; 7、逾期办理产权证; 7、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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