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继承的发生时间,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该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也即继承诉讼的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超过二十年就丧失了胜诉权。实体权利仍然存在,只是没有法律的强制保护了。 一、房屋继承过户流程 1、公证 继承人在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前,要先到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正。若房屋属性还是外销商品房的话,还需要到市公证处办理公证。 公证处会按照收益额的2%来收取继承权公证费,总房价少于20万的,按房价的2%收取,20万-50万的,按房价的1.5%收取,50万-100万,按房价的1%收取,100万元以上的,按房价的0.5%收取。 2、房地产管理 在办理公证手续后,申请人要携带继承公证书的原件、过户申请书、身份证、房产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契税完税证、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到房地产管理中心进行继承登记。 3、费用交纳 在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时需要缴纳三大费用:手续费、印花税、测绘费。它们在计算时采用是差额定率累进计法,也就是将房屋总价划分费率档次,再根据档次计算各类档次的收费。 4、房产过户登记 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时,申请人要携带以上资料到房产管理局办理过户登记。 5、领取证书 房管部门在收到资料,并审核通过之后,会帮您换新的房产证,您只要按时领取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