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保险法》,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但是,如果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疾病、病史等情况未如实告知保险人,且该情况是保险人未知的情况下,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同时,保险公司可能会对患有某些疾病的人员设定等待期,即在等待期内,若被保险人因疾病需要理赔,则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 《保险法》第四十二条: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疾病、病史等情况未如实告知保险人,且该情况是保险人未知的情况下,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保险法》第八十一条:保险公司设定等待期的,应当在合同中明示。 综上所述,如果购买重疾险时已经患有运动神经元病,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同时需要核实保险公司是否对该疾病设置等待期。若未如实告知或等待期尚未满,保险公司可能不予受理理赔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