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的人防车位能不出租给业主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人防车位二次转让协议是没有效的。人防车位是属于人防设施,就是人民防空的一部分。它的所有权既不属于物业,也不属于业主,没有产权自然而然的就不可以买卖,签订的协议也就是无效了。受益者如果因为这个协议而取得的财产,要给予返还。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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