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合伙协议并非一定需要公证,公证只是对合同效力的增强,签订的合伙协议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就具有法律效力,至于公证在这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实践中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选择,经过公证的协议作为证据而言让法院采信的程度要高于没做公证的。因此当事人签订合伙协议之后,如果要确保合伙协议的效力,那么一般是建议进行公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