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保险没签到停发了怎么办 |
释义 | 及时去社保机构说明情况,若有正当理由,可以携带相关证明和材料办理补发手续。如果一个月没有进行签到,且没有正当理由,那么将停发该月的失业金。且计入为领取的待遇约束。若有正当理由,可携带先关证明和材料办理补发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若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保险可以一次性领取吗 失业保险可以一次性领取的,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凭其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其应领取的失业金一次性发给本人。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所需材料如下: 1、《失业保险一次性待遇申领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申请人不是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时,还应提供相关的股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如下: 1、 缴纳了职工社保,其中包含了失业保险,失业前个人和单位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 2、 非个人意愿离职的。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是因为一些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自己被迫失业,比如公司破产,公司倒闭,被公司辞退,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之一; 3、 需要办理失业登记,表明个人有求职意向。个人在非意愿离职的情况下办理了失业登记,这样就业局就可以掌握失业人员的一些基本情况,失业人员有求职要求,也可以享受到失业保险的待遇。 总之,失业保险是可以一次性领取的,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凭其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其应领取的失业金一次性发给本人。在领取失业金时,失业人员还是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并且有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权利。 二、在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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