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批捕可以由检委会作决定吗 |
释义 | 批捕权是国家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配置直接关系刑事司法是否公正。 由于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具有权威性作用和决定性影响,批捕权与审判职能相适应,并有助于实现程序正义,因而由审判机关行使批捕权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一、不批捕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不批捕逮捕的情形包括: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 4、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刑诉法中未成年人批捕部门是哪个 未成年人的批捕部门也是人民检察院,在我国,刑事案件当中具有批捕权的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如果未成年人所犯罪行属于公诉案件,除人民检察院之外,其他司法部门没有批捕的权利;自诉案件当中,受害者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决定逮捕。 三、刑拘37天哪天通知批捕 刑拘37天以内通知批捕。刑拘37天批捕要看是否有罪。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该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天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的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天到四天,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最长可以延长到三十天。人民检察院应该从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天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者是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期满后,公安机关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的,不进行逮捕时就应该立即进行释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