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签合同定金能不能退 |
释义 | 没签合同,定金可不可以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是对方违约,即使双方没有签合同也可以退定金; 2、如果交了定金双方就合同内容协商了但不能达成一致而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3、一方无故不在约定期限进行协商或擅自改变认购书中的内容而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适用定金罚则; 4、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政策调整致使一方有正当理由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是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合同担保,其目的在于确保各方订立合同或促使合同义务人履行义务,保障权利人的权利能够得以实现。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定金罚则。 订金并非专门的法律概念,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如果出现违约情形,并不会发生直接被没收或需要双倍返还的法律后果,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及各方当事人的过错来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简单来说,定金是受法律保护的,它的实质是“担保”;但订金则是“预付款”,起不到担保的作用,且不受法律保护。 一、免责事由有哪些规定 包括约定的免责事由和法定的免责事由。约定的免责事由指双方在立约定金合同中约定无需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充分体现合同当事人的意志自由。法定的免责事由则是法律规定的,无需当事人约定即可主动适用。我国法定的免责事由有两种: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预付款和定金有什么区别 1、定金的主要作用是担保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的担保方式。根据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预付款的主要作用是为接受预付款的一方解决资金上的困难,使之更有条件按合同规定适当履行,属于履行的一部分,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 2、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而交预付款的协议只是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3、定金除了担保作用外,还具有证明合同的作用,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产生争议时,法院或仲裁机构查明是否有定金交付即可判断合同是否成立;而预付款不具有合同成立的证明力。 4、定金只有在交付后才能成立,而交付预付款的协议只要按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 5、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预付款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法律不做强制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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