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是买卖双方采取自愿的原则进行的。 二手房按揭贷款,资金监管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共同提出办理交易资金监管服务需求; 2、银行审核买卖双方的资质,并与买方签署贷款相关合同; 3、评估该套房产,根据评估报告确定首付款金额; 4、买方支付首付款,款项直接进入资金监管账户中,由银行监管。同时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双方资金监管协议》; 5、买卖双方办理缴纳税费、过户手续; 6、办理完过户手续后,根据买卖双方授权,银行按指令拨付首付款; 7、银行见他项权利证后,支付尾款给卖方。 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是指二手房交易双方当事人为保证房屋交易资金的安全,由买方将房屋交易资金交付给指定的银行监管,待交易双方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监管银行按照约定向卖方支付房屋交易资金的行为。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 ,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