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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机构哪些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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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机构有下列行为的属于违法行为:
    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的;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未按照规定进行尸检和保存、处理尸体的;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没有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尸检的;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其他损害患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可以申请卫生行政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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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7:3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