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复审请求的提出方式 |
释义 |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申请被驳回后,申请人对专利局的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书面提出复审请求。 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的维持专利局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不服时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发明专利复审期限多少天 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二、驳回复审的流程 1、当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复审请求书后,首先进行形式审查,经形式审查认为该请求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将向请求人发出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对于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需要补正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则发出补正通知书,要求请求人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补正或者陈述意见。 2、经形式审查合格后,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受理的复审请求书转交原审查部门进行审查。原审查部门根据复审请求人的请求,同意撤销原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据此作出复审决定,并通知复审请求人。 3、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复审请求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 4、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原驳回决定不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的,或者认为经过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消除了原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的,应当撤销原驳回决定,由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查程序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三、申请商标注册被驳回怎么办 申请商标注册被驳回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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