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法典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章了什么
释义
    女职工 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矿山井下作业;(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陪返作业;(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哗乱缓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乱模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13:0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