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写遗嘱的有效性 |
释义 | 遗嘱的法律效力与见证人有关。自书遗嘱只需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日期;代书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包括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的签名;打印遗嘱也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需在每页签名并注明日期。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的法律效力与不同形式的见证有关。 法律分析 遗嘱不是必须有见证人才具有法律效力。比如说自书遗嘱就不需要见证人。只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就可以了。而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拓展延伸 手写遗嘱的法律效力与无效性评估 手写遗嘱的法律效力与无效性评估是指对手写遗嘱的法律效力进行评估和判断,以确定其是否具备合法性和有效性。在评估过程中,律师会考虑多个因素,如遗嘱的起草是否符合法律要求、遗嘱的内容是否清晰明确、遗嘱的签署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如果遗嘱存在违法、欺诈、强迫等情况,律师可能会认定其无效。评估结果将直接影响遗嘱的执行和财产分配。因此,对于手写遗嘱的起草人来说,了解遗嘱的法律效力与无效性评估非常重要,可以避免遗嘱纠纷和财产争议的发生,确保遗产按照遗嘱的意愿进行合法合理的分配。 结语 手写遗嘱的法律效力与无效性评估是遗嘱起草人必须要考虑的重要因素。根据《民法典》规定,自书遗嘱只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即具备法律效力。而代书遗嘱和打印遗嘱则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相关人员签名、注明时间。律师在评估遗嘱有效性时,会综合考虑遗嘱起草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内容是否明确等因素。了解遗嘱的法律效力与无效性评估对于遗嘱起草人来说至关重要,可确保财产按照遗嘱意愿合法合理分配,避免争议和纠纷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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