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予处罚的法定情形有: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 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1、警告, 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 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