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迁移了户籍会变吗 |
释义 | 迁户口之后户籍所在地会变化,户籍所在地是户口迁移之后的地址。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我国大陆的户籍制度将公民分为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升学、就业、社会保障、居住等都与户口挂钩,并且两类户口的的规定作为区别对待。目前部分地区已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制度,统一为居民户口。 买房户口迁移手续具体如下: 1、到原籍派出所、房管局、贷款银行等准备材料: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和派出所户籍专用章以及承办人签章)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商品房备案证明; (5)房屋信息摘要; (6)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7)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还款证明; (8)《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9)填写《入户申请表》 2、准迁证办理办事部门,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如有人随迁,请准备随迁人员关系证明材料: (1)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小孩出生证明或独子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人员的户口薄和身份证; 3、到户口原籍公安局或派出所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下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 4、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至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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