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管机构作为抵押物的保管人,有义务按照法律和合同规定认真履行保管职责,不得玩忽职守。一旦保管机构因玩忽职守导致抵押物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担保法》第二十六条: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物的保管人认真履行保管职责。保管人未按照法律和合同规定履行保管职责,致使抵押物毁损、灭失或价值减少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合同法》第一百八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交易习惯、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履行义务。 3.《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七条:保管人应当按照保管合同的约定或者保管人的职责,妥善保管被保管物。保管人未按照约定或者职责妥善保管被保管物,致使被保管物毁损、灭失或者价值减少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保管机构作为抵押物的保管人,应当认真履行保管职责,不得玩忽职守。若因玩忽职守导致抵押物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