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对离婚房产分割的处理是什么 |
释义 |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婚前房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不会参与财产分割,但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女方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要分豁吗 女方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不要分割,仍归女方所有。因为婚前房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不因夫妻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离婚时不予分割,配偶也无权要求分割。但如果双方约定婚前房产婚后共有,那么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二、一方有过错,夫妻财产怎样分割 一方有过错夫妻离婚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分割。如果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协商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且前述财产仅包含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应当不予分割。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婚姻期间购买的房屋怎么分割 婚姻期间购买的公房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公房是用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购置的,则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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