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关于房屋遗产继承的公证要求是什么? |
释义 | 公证在民法典房屋遗产继承中并非必需,但建议办理以预防纠纷。遗产继承是指财产因死亡转移给他人,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公证遗嘱需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且不能由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利害关系人作为见证人。不能继承的财产包括夫妻共有财产中非配偶的部分、人身权、抚恤金、自留地等。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房屋遗产继承是否需要公证 遗产继承不一定需要办理公证。公证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遗产纠纷,如果您和其他继承人对于继承的财产有明确的划分,可以不需要公证。但是由于每个家庭有每个家庭不同的情况,而且随时可能会发生变故,为了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建议您最好还是去办理公证为好。这也是日后出现风险后,可以向法院提交的有力证据。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哪些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财产有: ①夫妻共有财产属于死者配偶一方的财产以及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②人身权不可继承; ③抚恤金、生活补助费(这是国家或有关单位给被继承人家属的物质帮助); ④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承包地、承包山林,以及承包的果园、鱼塘等; ⑤被继承人生前租赁的财产或已作赠与的财产。 结语 继承遗产时,是否需要公证取决于继承人对财产划分的明确性。尽管不是必需的,但办理公证有助于预防潜在纠纷。由于每个家庭情况不同且变故随时可能发生,建议仍然办理公证,以提供法院可接受的有力证据。遗产继承是指死者财产因死亡转移给他人,而继承人享有的权利即为继承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财产包括夫妻共有财产中属于其他家庭成员的部分、人身权、抚恤金、自留地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二条 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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