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p2p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代表什么 |
释义 | P2P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是指利用或伪造P2P平台,脱离其中介性质,通过公开向社会宣传投资信息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并承诺还本付息的行为。实质是非法集资行为,很可能触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在实践中,P2P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多体现为自融模式。“自融”是指有资金需求的主体通过自设网贷平台向投资者直接融资,并将融得的资金用于自身或关联企业的投资、经营的行为。 一、非吸多少人报案才能立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比较常见的犯罪。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所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具备哪些条件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到什么标准就会被认定为犯罪行为呢?2011年1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第三条规定了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分为非法吸收存款的数额,非法吸收存款的对象人数,给存款人造成的损失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等几方面。只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具有这几种情形之一的就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人数的规定是,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就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最后,我建议大家存款还是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不要贪图高额的非法利益,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二、非法集资最新法律规定是什么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只有具备一定的数额或情节才能构成犯罪。 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是: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准确理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键在于首先要坚持该罪的行为主体的不特定性和危害金融秩序的具体性的统一。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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