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前配偶不履行探望义务,我应该如何处理与子女的关系?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和《民法典》,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监护等法定义务。其中,探望义务是指非父母抚养人需要保障未成年子女与父母的法定关系,为此应该具有探望的义务。如果前配偶不履行探望义务,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申请人民法院协助强制执行探望权等。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非父母抚养人有义务保障未成年人与其父母的法定关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七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并应当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三百二十六条 未成年人与非父母抚养人相处的时间,由监护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根据未成年人的利益,判决其相处时间。 以上是该问题的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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