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可以不经过离婚冷静期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必须经过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婚姻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的阶段。如果离婚冷静期过后仍要离婚的,需要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双方中的一人临时反悔了,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关系还是存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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