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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间借贷抵押有什么注意事项
释义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2.保证人以自己所有的住房为债务人的借款做担保的,不签订抵押合同;3.在办理房地产抵押担保时,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合同登记手续。
    一、房产证抵押在银行可以挂失补办吗
    不可以,抵押后再补办属于违法行为。私人抵押房产,若未至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则系统该处房产是处于正常状态,而不是在押状态,故可以去登报遗失然后补办。但是对于未做抵押登记的民间抵押行为,通过欺骗行为遗失补办房产证,行为侵害抵押权人利益的,应当视为违约行为依法赔偿抵押权人。若私下抵押且签订抵押合同,他抵押后再登报遗失补办产权证,则属于违法,可以申请法院裁定。具体看抵押合同为准。非私人抵押房产,不可以补办,属于违法。
    二、最高额抵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所谓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借款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三、抵押权登记就生效了吗
    根据法律规定,只能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但是抵押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着抵押权的设立。抵押合同签订后,不论是抵押人还是抵押权人,都应当应及时办理抵押权登记,于抵押权人而言,未办理登记就不能取得抵押权,也就不能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二十四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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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7: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