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流程 |
释义 |
法律主观: 我国受理产品质量问题的部门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商检部门和人民法院。国务院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方面,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明确分工如下:1、在生产、流通领域中,凡属产品质量责任问题,均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所属各级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负责查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配合。2、在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生产、经销掺假产品、冒牌产品的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查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配合。3、在市场上倒卖、骗卖劣质商品的行为,凡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查处;需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协助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协助。凡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现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查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协助。同一问题,不得重复处理。另外,消费者协会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社团组织,涉及的面比较广,并挂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解决问题相应比较容易,所以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发现问题后,可以找消费者协会。企业主管部门是企业的上级主管单位,直接制约下属企业。向它投诉质量问题,容易得到解决。对不易解决的商品质量问题,消费者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上就是关于消费者投诉或举报的受理部门,作为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找对相应部门及时处理。 法律客观: 消费者到相关部门投诉之后,相关部门对投诉申请的受理是需要遵守一定的程序的。本文为您详细介绍投诉处理的程序及办法。(一)投诉的受理1、消费者投诉要有文字材料或投诉人签字盖章的详细口述笔录,分有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姓名、住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并提供凭证(发票、保修证件等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2、对缺少凭证和情况不明的投诉,应及时通知投诉人,特补齐所需证明材料后受理。3、对不符合受理范围的投诉,及时将不受理原因及依据的法律、法规条款告知消费者。4、对其他单位或企业转来的消费者投诉,凡投诉人没有要求向消协投诉的,不真接受理,不直接答复投诉人。5、对受理的投诉,及时登记建档。(二)投诉的处理1、根据《消法》"争议的解决"一章中有关条款进行调解,将投诉信转被投诉方,要求投诉方在限期内答复消协和消费者,超过限期没有答复的,再次催促或采取其他办法,直至有结果;在限期内被投诉方提出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合由 消费者协会 调解的,消协要及时告知消费者采取其他途径解决争议。 2、对内容复杂,争议较大的投诉,消协直接或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需要做鉴定的,应当提请有关法定鉴定部门鉴定,务请鉴定部门出具书面鉴定结论。鉴定所依据的标准适用性,除特殊要求外,应由鉴定部门负责。做鉴定所需的费用一般由鉴定结论的责任方承担。如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共同负担。 3、对涉及面广、危及广大 消费者权益 的,或者损害消费者权益情节严重又久拖不决的重要投诉,应向政府或有关部门及时反映,要求制止和及时查处;同时,可以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并且公开提醒消费者注意,避免和减小由此造成的损害。 4、处理投诉情况和给被投诉方的限期要同时函告消费者,在限期内,被投诉方答复解决的,或该消费者超过限期不再继续投诉的视为结案。 (三)处理投诉的时间要求 1、凡接到消费者投诉,受理与不受理的,应力争于十日内告知投诉者。 2、处理当地一般性投诉,应要求被投诉方及时答复,一般在半个朋内有明确结果。 消费者协会调解的,消协要及时告知消费者采取其他途径解决争议。2、对内容复杂,争议较大的投诉,消协直接或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需要做鉴定的,应当提请有关法定鉴定部门鉴定,务请鉴定部门出具书面鉴定结论。鉴定所依据的标准适用性,除特殊要求外,应由鉴定部门负责。做鉴定所需的费用一般由鉴定结论的责任方承担。如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共同负担。3、对涉及面广、危及广大消费者权益的,或者损害消费者权益情节严重又久拖不决的重要投诉,应向政府或有关部门及时反映,要求制止和及时查处;同时,可以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并且公开提醒消费者注意,避免和减小由此造成的损害。4、处理投诉情况和给被投诉方的限期要同时函告消费者,在限期内,被投诉方答复解决的,或该消费者超过限期不再继续投诉的视为结案。(三)处理投诉的时间要求1、凡接到消费者投诉,受理与不受理的,应力争于十日内告知投诉者。2、处理当地一般性投诉,应要求被投诉方及时答复,一般在半个朋内有明确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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