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泄露明星的隐私无非是为了获利,会有一些剧组的工作人员为了一点小的利益出卖剧组演员的隐私,包括私人电话号码和住址,这严重的侵犯了明星的隐私,虽然他们是公众人物,但仅仅限于正常工作场合下的营业,如果是私人行程,就属于明星的隐私,如果有记者爆料或是一些私生跟踪他们,都属于违法行为,只是由于明星身份的特殊性,通常都没有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可不要抱着侥幸心理继续干违法的事,说不定那一天明星就动起真格,把你告上了法庭。 第一, 每一位公民都有隐私权,包括属于公众人物的明星们。 第二, 喜欢一个明星没有错,但也要保持距离,给够明星私人空间,不可以跟踪到明星的住处去监视他们的一举一动,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有的人追星已经超越了对偶像的喜欢,更加接近于一种变态的形式,把明星想象成自己的所有物,做什么事都要得到自己的允许,如果没有,就会通过大吵大闹、贬低明星来满足自己扭曲的心理,还会打电话或者直接找到明星去骚扰他们,这种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他们的隐私,他们可以追究法律责任,正确的追星是能帮我们找到努力的方向,慢慢变得更好,所以,一定要用正确的方式追星,在公众场合去见自己喜欢的人。 宪法作为我国的基本法,尽管没有直接提出隐私以及隐私权的保护,但是在宪法条文中也对隐私权给予了间接保护。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在这一条文中,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这一意思可以从“禁止用任何方法”中解释得出;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公民的住宅信息,生活规律当然地成为公民的隐私;宪法第四十条还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