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赔偿损失与定金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赔偿损失与定金两者之间的区别是,定金罚则具有强烈的惩罚性,而赔偿损失的基本性质在于补偿性。 定金罚则具有强烈的惩罚性,它只针对不履行或其它根本违约行为发生效力,而无论这些违约是否产生损害或产生多大范围的实际损害,也就是说定金是法定的,不以实际发生损害为前提,即无论一方的违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都可能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而导致定金责任。 赔偿损失的基本性质在于补偿性,即填补当事人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不利益,主要是经济上的损失,一方当事人违约后,为保护当事人权益应通过损害赔偿使得受害人期望通过合同履行而能取得的利益得以直接或间接地实现。有学者称赔偿损失为替代补救方法以有别于实际履行——直接补救的方法。当然,惩罚性赔偿损失应当别论。 一、厂方单方违约如何处理 厂方单方违约,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1、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停止违约,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 2、违约方因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违约损害赔偿主要是为了弥补非违约一方的损失,使受害人获得履行合同所能获得的利益。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当事人在合同中另有约定,法律另有规定赔偿范围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违约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哪几种 不论违约人在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关于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法律规定可以采用继续履行、停止违约行为、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执行定金罚则及其他补救措施。 (一)、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或强制履行,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对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判决或裁决,强迫违约人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二)、停止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对方可以要求其停止违约行为;违约人也应当主动停止违约行为;人民法院有权责令违约人停止违约行为。 (三)、赔偿损失,是指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违约人应依法向对方作出经济赔偿。赔偿损失是典型的补偿方式。 (四)、支付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根据性质不同,违约金可分为惩罚性违约金和赔偿性违约金;根据来源不同,违约金又可分为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 (五)、定金罚则也是一种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定金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对于债权的担保作用主要体现为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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