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厦门土地使用税的标准是多少? |
释义 |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根据纳税人的土地等级确定。厦门市的土地分为五个等级,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从4元至25元。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人分别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属尚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 一、《厦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 第六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第七条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区级地方税务机关办理。 第八条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申报缴纳期限由市地方税务局确定。 第九条土地使用税由纳税人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缴纳。 第十条土地管理机关应及时将土地使用的相关信息提供给地方税务机关,配合地方税务机关做好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税的具体征收管理规定由市地方税务局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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