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要求抓紧补上疫情暴露出的县城城镇化短板弱项,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并明确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