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办理档案转移的处理方式是,应当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企业如何收取押金的 如果企业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给劳动者本人,并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能够要求其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二、签合同会给收押金吗? 签合同收押金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三、辞职后什么情况下押金不给退 一、辞职后押金是可以退的。 1、劳动者离职后,交的押金是可以退的。单位收押金的行为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其退还;若单位拒绝退还,劳动者可以去劳动局投诉,由劳动局责令单位限期退还,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 2、劳动者辞职后,如果公司不退押金,劳动者可以保留好押金的相关证据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二、入职时公司是否可以收取押金 根据法律规定,入职时公司不可以收取押金,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