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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案件到了开庭阶段会怎么样
释义
    

法律主观:
    


    刑事案件开庭,应到的人员有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法院合议庭人员(包括法官及陪审员、书记员)、检察院公诉人等。如果需要举证的,还需要证人、鉴定人、翻译人等。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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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0:2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