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孩子要哪些程序 |
释义 | 法律分析:收养孩子程序: 1、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向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登记; 2、审查是收养登记的中心环节; 3、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全面审查当事人的情况; 4、收养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