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机关违反本法规定扩大查封扣押什么范围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 |
释义 | 行政机关违反本法规定扩大查封扣押冻结范围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反本法规定,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扩大查封、扣押、冻结范围的; 2、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 3、在查封、扣押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时解除查封、扣押的; 4、在冻结存款、汇款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时解除冻结的。 行政机关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或者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据为己有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六十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